潍坊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2020〕138号
关于2020年一流课程培育建设项目
结题验收和校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山东省2020年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和《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19]6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共有53门课程确定为2020年一流课程培育建设项目,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年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0〕22号)的要求,现对本年度的立项建设课程开展结项和校级一流课程的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一流课程培育建设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课程
根据《关于公布2020年校级本科一流课程培育建设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务处[2020]54号)中确定为省级一流课程培育的项目,国家级一流课程培育项目不在此次结题验收范围之内。
2.结题验收标准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一流本科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0〕22号)的要求,培育项目能够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思想,体现“两性一度”的建设理念,深刻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渠道功能。立项培育课程在课程团队建设、课程设计理念、教学模式创新、课程内容优化、课程实际应用、课程考核与评价、课程内涵建设等方面有明显成效和改进。
3.结题验收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附件一)
(2)校级一流课程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申报书模板及所需提交附件材料清单见附件二、教学日历模板见附件三)
二、校级一流课程的认定
1.认定课程的范围
校级验收结题的课程方可参加校级一流课程的认定。
2.认定的标准
见附件四、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3.校级一流课程认定的结果应用
被认定为校级一流课程的课程将作为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奖励对待;根据校级一流课程得分排名情况,综合考虑课程的学科门类、教学团队及课程类别,根据山东省本年度分配给我校的一流课程申报数,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一流课程的评审。
三、工作安排
1.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稿与打印稿两种形式(视频除外),一式一份即可。报送时,将所有附件材料按顺序放到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附件材料”。并将附件材料文件夹和申报书、结题报告放到同一个文件夹下,文件夹命名为:“教师名+课程名+结题材料”。
具体见以下截图:
2.材料报送应在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
3.课堂教学实录大小不超过500MB,说课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
4.电子稿接收邮箱:897557134@qq.com
书面稿送至办公楼317房间
联系人:郑锦娟
联系电话:8785168
附件一、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二、校级一流课程项目申报书
附件三、线上线下混合课程教学日历模板
附件四、线下课程教学日历模板
附件五、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附件一、2020年度一流课程培育结题验收报告.docx附件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附件三、教学日历模板.xlsx附件四、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教务处
2020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