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9]72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
(一)评学人员:本学期承担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授课任务的教师。
(二)评学对象:本学期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所有教学班。
(三)评学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7月1日。
(四)操作方法:
任课教师通过教务处网页“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考评—教师学风测评—进入评价”,按照评价指标及内容对授课的所有教学班进行评价,教师对每个教学班评价结束后要点击“保存”,对所有授课的教学班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评价结束。
二、学生评教
(一)参与人员: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进修生、留学生。
(二)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授课任务的教师。
(三)评教及填报调查问卷时间:2019年5月31日——2019年7月1日。
(四)操作方法
第一步,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强智教务管理系统;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学号)、密码;
第三步,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针对每一项参考评价指标及内容给每位授课教师评出分数;
第四步,在评价选项最下面的方框内填上“本学期教学最好的教师姓名及所带的课程名”;
第五,每个学生对每门课程评价后点击“保存”,或者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
三、领导、学院督导、同行(同教研室)、教师本人评教
本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领导、学院督导、同行(同教研室)、教师本人评教进行试点,评教数据作为参考,希望各学院领导、督导组成员、教师广泛参与,以取得试验实效,为以后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
(一)参与人员: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督导组成员、同行(同教研室)、教师本人。
(二)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授课任务本学院教师。
(三)评教及填报调查问卷时间: 2019年5月31日——2019年7月1日。
(四)操作方法
不同角色人员通过教务处网页“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进入评价”,对不同的教师进行评价后点击“提交”,再点击“返回”对下一位教师进行评价。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次评学、评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评学、评教等活动流于形式。
2.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提高教师、学生对评学、评教的认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参加评学、评教。评价主体要客观、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严禁在评教中采取不正当方式引导评价主体打分,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评教”是学生的权力,也是学生的义务。学生选课前必须先进行评教,否则,选课。查询成绩、课表等将受限。每个学生在评教结束日期之前,必须评教完成,由于不评教造成的后果有学生自己负责。
4. 各学院要在有效时间内评学、评教、督促每位教师、学生尽快完成评学、评教,教师参与评学率和学生参与评教率将作为对学院考核内容。
评学、评教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学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参考,是学校进一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