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学期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9]17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的意见要求,强化学风、教风、考风建设,根据潍坊学院考试管理相关规定和学校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学期加强考风考纪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验教学质量与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学习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学院要从组织和管理两个方面提高认识:一是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考试组织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严格、认真地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进行细致充分的考试准备工作;要重视考风考纪的建设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二是各学院要加强考试执纪和问责管理,健全保密机制,提高保密意识,要强化程序管理,把考试的各个环节进行任务分解,逐项落实到人,实现对考试工作的全程管理。

二、强化宣传、重在教育

1.强化学生诚信宣传与教育。各学院要及早入手,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强化考风考纪的宣传,将宣传、教育、防范、处罚有机结合、统一部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及忠诚应考教育,在考前应以诚信为主题,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宣传,要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是做人之本,是维护学生考试公平公正性的重要保证,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氛围。

2.强化教师师德建设宣传与考试业务培训。各学院要在全院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活动,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理念,强化教师对考试工作的责任感,开展有关考试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成绩登统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工作。

三、严肃执纪、强化监督

学校高度重视教风、学风、考风建设,成立由学生处、教务处和各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期末考试校级检查组,对全校的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考试的组织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完善考试的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信箱,设置曝光台。对于学生的举报要有专人记录和处理,并要有备案。对于查实的作弊和违纪行为要当日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杜绝一切违反考纪的行为,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查实的违纪和作弊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袒护包庇隐瞒。

四、统筹协调、重在落实

校院两级检查组要加大检查力度,校级检查组将对全校的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凡被校级检查组发现的考试作弊行为,将纳入院部学生工作年度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级检查组要将检查活动贯穿本学院的考试全过程。检查活动要避免流于形式,要通过检查了解考试的第一手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好做法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

五、防微杜渐、抓小抓早

期末考试涉及工作很具体、很琐碎,出现一点小疏漏,将影响很大,各学院一定要提早谋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预案。从考试日程安排、考试组织、监考员选派、考场布置、试卷保密、转运、监考、试卷回收、传递等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多下功夫,做实做细相关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强化考试过程监考工作,管控好监考员和学生的手机,做到无一块手机进入考场,杜绝一切形式的作弊现象发生,创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我校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各相关单位、学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自上而下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从严治考,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办学实力。

附: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校级检查组成员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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