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9]72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

(一)评学人员:本学期承担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授课任务的教师。

(二)评学对象:本学期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所有教学班。

(三)评学时间:2019531日——201971日。

(四)操作方法:

任课教师通过教务处网页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考评教师学风测评进入评价”,按照评价指标及内容对授课的所有教学班进行评价,教师对每个教学班评价结束后要点击“保存”,对所有授课的教学班评价完毕后点击“提交”,评价结束。

二、学生评教

(一)参与人员: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进修生、留学生。

(二)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授课任务的教师。

(三)评教及填报调查问卷时间:2019531日——201971日。

(四)操作方法

第一步,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强智教务管理系统;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学号)、密码;

第三步,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针对每一项参考评价指标及内容给每位授课教师评出分数;

第四步,在评价选项最下面的方框内填上本学期教学最好的教师姓名及所带的课程名

第五,每个学生对每门课程评价后点击“保存”,或者点击提交按钮直接提交。

三、领导、学院督导、同行(同教研室)、教师本人评教

本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领导、学院督导、同行(同教研室)、教师本人评教进行试点,评教数据作为参考,希望各学院领导、督导组成员、教师广泛参与,以取得试验实效,为以后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打下基础。

(一)参与人员: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督导组成员、同行(同教研室)、教师本人。

(二)评教对象:本学期承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授课任务本学院教师。

(三)评教及填报调查问卷时间: 2019531日——201971日。

(四)操作方法

不同角色人员通过教务处网页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评价教师教学评价进入评价”,对不同的教师进行评价后点击“提交”,再点击“返回”对下一位教师进行评价。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本次评学、评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评学、评教等活动流于形式。

2.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提高教师、学生对评学、评教的认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参加评学、评教。评价主体要客观、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任课教师。严禁在评教中采取不正当方式引导评价主体打分,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评教”是学生的权力,也是学生的义务。学生选课前必须先进行评教,否则,选课。查询成绩、课表等将受限。每个学生在评教结束日期之前,必须评教完成,由于不评教造成的后果有学生自己负责。

4. 各学院要在有效时间内评学、评教、督促每位教师、学生尽快完成评学、评教,教师参与评学率和学生参与评教率将作为对学院考核内容。

评学、评教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学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参考,是学校进一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维护该项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保证本学期评学、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潍坊学院学生教学评价指标体系.docx

附件2:潍坊学院领导、督导、同行教学评价指标体系.docx

教务处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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