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17] 91号
各学院: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线课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教学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我校教学信息化建设,更好的优化课堂教学,提升教师的教学质量、信息素养,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性人才,使我校现有的信息化建设资源更好的服务于教学。
拟在各学院设置网络课程、录播教室管理人员一名,管理人员应为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熟悉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操作,工作期间便于联系的本学院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主要负责传达和接收学校有关工作的布置、安排,有关工作的协调,基本操作技术的二级培训等。学校近期开始将逐步开展有关职责的培训工作,为便于联系,请各学院按照附表格式将管理人员信息于2017年10月23日之前发送到wfxyzxkc@163.com。
教务处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