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即将结束,按照本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各学院要依据“潍坊学院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办法”对任课教师一年的课堂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

1、本学期,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网上评价工作于616日前结束。教务处将学生评教结果反馈到各学院,作为本学期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的依据。

2、请各学院依据“潍坊学院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办法”,进行本学期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

3、要根据任课教师两学期的评教情况,完成本学年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

4 严格按照“潍坊学院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办法”规定的评价等级比例填报“潍坊学院2016-2017学年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见附件一)和“潍坊学院2016-2017学年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 (见附件二)。学生评价结果排名在本学院50%以后的教师,原则上不能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学院领导班子听课工作

按照《潍坊学院听课制度》统计本学年本学院领导听课次数,以归档的学院领导听课记录为准,严禁弄虚作假,如实填报“2016-2017学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听课一览表”(见附件三)。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630前将以上所有材料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报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317),电子稿发送到邮箱wfuczl@wfu.edu.cn

附件一:潍坊学院2016-2017学年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xls

附件二:潍坊学院2016-2017学年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计表.xls

附件三:2016-2017学年XX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听课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17 619

教务处

版权所有©潍坊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邮编:261061 处长信箱:jwc@w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