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申请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教务处[2017]24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工作(简称“校公选课”),现将本学期全校公选课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公选课申请时间:2017年4月18——26日。
二、申请全校公选课教师条件
1. 政治思想觉悟高,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能完成本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
3.主讲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课程有实验要求的,教师必须有从事实验教学的经验。
三、已开设的校公选课程申请
过去开设过的校公选课程(简称“续开课”)续开,授课教师必须在4月18——26日期间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续开申请,未申请者视为自动停课,过期不再予以单独追加。
续开课申请程序:①登录个人信息门户中“教务管理系统”;②在本人教务管理系统页面中点击“信息维护→全校性选修课”菜单,③按申请页面提示,规范填写所有内容,④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
四、新开校公选课程申请
新开校公选课程或申请开设第二门校公选课均为新开设课程(简称“新开课”),必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申请程序:①按照《潍坊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申请,新开课相关材料务于2017年4月21日前由教师所在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②教务处对经专家论证同意开设的课程统一编制课程代码,由各学院教务员按照新增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教务处审核;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开课教师按照开课申请程序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开设第二门校公选课,按上述程序办理后,须点击申请页面的“新增”按钮,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五、新开课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313房间,联系电话:8785172。
通识教育是增强学生兴趣,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宽基础、多口径、强能力、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支持与鼓励有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
潍坊学院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
附:潍坊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表
潍坊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表
单位(章):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 周学时 | 学分 | ||||||||||
总学时 | 人数 | |||||||||||
英文名称 | 课程模块 | |||||||||||
开课对象 | ||||||||||||
任课教师 | 职称 |
| 学历 |
| 学位 | |||||||
教职工号 | ||||||||||||
教学目的 | ||||||||||||
教学内容 | ||||||||||||
教学手段 |
| |||||||||||
教材 | 考核方式 | |||||||||||
参考书目 | ||||||||||||
开课学院审批意见 |
院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教务处审批意见
|
课程代码: 处长签字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所属课程模块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人文科学、国学素养、教师教育、校本课程、网络课程八类。
2.“开课对象”指全日制文、理、工、艺术等各年级学生,请在“开课对象”一栏中作具体说明。
3.此表规范填写后,必须由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上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申报学院各留存一份。